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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价款结算与竣工决算的编制

发布时间:2016年2月25日 昆明建筑工程律师  
  9.1 工程价款结算的概念与作用

  9,1.1 工程价款结算的概念

  工程价款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承包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据承包合同中关于付款条款的规定和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向建设单位(业主)收取工程价款的一项经济活动。

  9.1.2 工程价款结算的作用

  1)工程价款结算是反映工程进度的主要指标,在施工过程中,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之一就是按照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所以,根据累计已结算的工程价款与合同总价款的比例,就能够近似地反映工程的进度情况。

  2)工程价款结算是加速资金周转的重要环节,通过工程价款结算办理已完成工程的工程价款,确定施工企业的货币收入补充施工生产过程中的资金消耗,有利于偿还债务,也有利于资金的回笼,降低内部运营成本,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有效性。

  3)工程价款结算是考核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对于承包商来说,只有工程价款如数地结算才能避免经营风险,获得相应的利润,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4)竣工结算是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的主要依据。

  9.2 工程价款结算的编制依据

  编制工程价款结算是一项细致的工作,既要做到正确地反映建筑安装工人创造的工程价值,又要正确地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部门的各项规定。因此,编制工程价款结算必须依据以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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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施工企业勺建设单位签汀的合同或协议。

  2)施工进度汁划、月旬作业汁划和施工工期。

  3)施工过程中现场实际情况记录和有关费用签证,如工程签证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交工验收记录等。

  4)施工图纸及具有关资料、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书和现场工程更改签证。

  5)预算定额、材料预算价格表和各项费用取费标准。

  6)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文件和年度建筑安装工程量。

  7)国家和当地有关政策规定。

  9.3 工程价款结算的方式与程序

  9.3.1 工程价款的主要结算方式

  工程价款结算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多种方式。目前,主要方式如下:

  (1)按月结算

  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办法。跨年度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结算办法的工程合同,应分期确认合同价款收人的实现,即:各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成工程价款结算时,确认为承包合同已完工部分的工程收入实现,本期收入额为月终结算的已完工程价款金额。

  (2)竣工后一次结算

  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较低,通常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实行合同完成后一次结算工程价款办法的工程合同,应于合同完成,施工企业与发包单位进行工程合同价款结算时,确认为收入实现,实现的收入额为承发包双方结算的合同价款总额。

  (3)分段结算

  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丁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分段的划分标准,由各部门、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规定。实行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分段结算丁程价款办法的工程合同,应按合同规定的形象进度分次确认已完阶段工程收益实现。即应予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形象进度或工程阶段,与发包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确认为丁程收人的实现。

  (4)目标结款方式

  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借款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将合同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位,当承包商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或其委托人)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

  目标结款方式下,要想获得工程价款,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界面内的工程内容;要想尽早获得工程价款,承包商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组织实施能力,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这意味着承包商拖延工期时,则业主会推迟付款,将增加承包商的财务费用、运营成本、降低承包商的收益,同样,当承包商提前完成控制界面内的工程内容,则承包商可提前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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