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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给水排水工程规划中若干问题的探讨

发布时间:2016年6月1日 昆明建筑工程律师  
  新农村给排水规划既是给排水工程规划中的一个新领域。也是新农村建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在分析珠海市农村给排水系统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新农村建设的时代背景。阐述了新农村给排水工程规划中应注意的若干问题。拜对规划中的水量预测、供水水压、排水体制、河涌截污等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以有序、有效地指导农村给排水工程建设。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在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又一个重大决策,是统筹城乡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战略举措。为贯彻国家、广东省相关方针政策,珠海市2006年提出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力争用5年时间使全市行政村全部达到生态文明村标准,并于2007年完成了20个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村(镇)建设规划。珠海市现有行政村169个,其中城中村、城边村占63%,城郊村占37%。随着“工业西进,城市西拓”政策的不断推进,珠海市城中村、城边村与传统的城郊村数量差别将进一步拉大,“城市包围农村”的格局越发凸显。珠海市新农村建设规划重要内容之一的给水排水工程规划既与目前许多远离城镇、独立分散的村庄规划有所不同,也有别于现行的城市小范围规划设计,应在充分调查了解现状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因地制宜,才能编制与珠海市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工程规划。

  一 农村给排水系统现状

  随着农村的经济发展和建设,以及周边地区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原有的给水排水系统已经不能满足其发展的需要,反而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农村地区水源及给水管线未纳入城市供水系统,自来水的水量、水质及水压均难以得到保障。

  2.村内污水、废水随意排入附近水体,河涌、鱼塘发黑发臭。

  3.部分农村地区的原有水系由于在城市或工业区的开发建设中遭受破坏,而新的排水系统尚未形成,造成暴雨期间的水浸现象。

  4.消防、防洪、排涝等防灾系统亟待完善,存在安全隐患。

  二、规划原则

  1.统筹考虑,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周边城区、工业区的建设发展,避免工程建设的重复投资;并根据农村自身条件,制定与之相适应的规划方案。

  2.远近结合,分期实施。给排水系统需要全面规划、远近结合,在不同的阶段突出不同的重点,满足农村发展的需要。

  3.强调生态原则,尊重自然环境,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逐步建设营造“水清景美”的农村人居环境。

  4.尽量利用原有的工程设施,降低农村建设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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