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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启动工程竣工价款结算备案工作

发布时间:2016年3月13日 昆明建筑工程律师  
  为遏制建筑领域新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发生,日前,市建委制订印发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于2006年7月1日起,在市规划区内所有建设工程实行工程竣工价款结算备案管理,凡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工程,承发包双方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时,要及时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领取《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按照要求填写,持相关资料到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对应该办理工程竣工价款结算备案而没有办理的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工程不得交付使用。目前已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备案手续1份,建筑面积7500m2,竣工结算造价3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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