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颐高律师事务所是二00九年经云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现有专职律师35名,律师助理和行政辅助人员5名。律师均具有西南政法大学、云南大学等著名学府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其中有教授3名,博士1名、硕士5名,是云南省律师界一支专业化、高素质、充满朝气的法律服务生力军。事务所配备了一流的办公场所、设备及先进的网络设施。
事务所设政策研究室、建筑房地产部、土地矿产部、环境保护部、金融保险部、投资商务部、民商部、刑事部、行政业务部等专业法律服务部门。
事务所宗旨:优质、高效、诚信、创新。
事务所服务理念:诚信为本、客户至上、公平正义。
事务所律师承办了苏某某玩忽职守、虐待被监管人案(云南“躲猫猫”案)、昆明家乐福超市劫持人质赔偿案等全国、全省影响较大的案件。
事务所常年坚持义务性的法律咨询,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活动及公益法律事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