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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勇副局长深入县区调研法律援助工作

发布时间:2016年4月20日 昆明建筑工程律师  
    今年6月下旬至8月中旬,市司法局副局长赵勇率市局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处工作人员,先后深入市法律援助中心和14县(市、区)司法局,对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全面调研。    从调研情况看,目前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良好。一是工作机构逐步健全。14县(市、区)均设立了法律援助中心,有11个县区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科;二是工作网络实现全覆盖。市中心与市级16个部门建立了网络体系联动机制,全市各乡镇(街道)均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大多数县区在村(居)委会设立了联络点,全市基本形成了四级工作网络;三是援助对象范围逐步扩大。除《条例》规定的援助对象外,我市还把农民工、大学生和创业困难群众列入援助范围;四是经费基本得到保障。目前市财政及8个县区将援助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中央专项经费每年都落实到位;五是工作成效明显。    10年来,全市共承办各类援助案件24000余件,接待来访咨询8万余人次,较好地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为老百姓办了很多实事。调研中发现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还存在5个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法律援助供需矛盾突出,发展不平衡;二是机构管理体制尚未理顺;三是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不足,县区财政经费投入普遍偏低;四是法律援助基础设施薄弱,大部份县区法律援助机构业务用房、办案设施严重不足;五是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法律援助知晓率不够高。调研中,赵勇副局长对做好下一步法律援助工作提出5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县区司法局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支持,加强与编制、人事和财政部门协调,争取相关政策解决法律援助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问题;二是继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推动将更多的困难群众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三是建立健全法律援助考评机制,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五是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处(科)和中心的职责。原则上,管理处(科)负责行政管理,中心负责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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