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区一户职工擅自占用公共道路建房,严重影响车辆出行,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4月2日,琼中阳江农场新进分场18队职工唐先生向本报求助。
当日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一间20多平米的砖瓦房横在道路中间,占用了近8米宽路面,只剩下约2米宽路面,车辆难以通行,路边是1米深的水沟。唐先生介绍,今年1月27日,他发现职工王炳文、甘少芬夫妇在自家屋前道路上挖地基准备建房,就上前阻止,双方发生争吵。农场保安队队员随后赶到现场协调,要求王炳文停工。2月1日,王炳文夫妇又偷偷施工,唐先生等人再次阻止,双方差点动武。琼中城建监察大队阳江农场中队和国土部门执法人员接报前往调解,但未果。“2月中旬,王炳文夫妇把房子盖好了。居民区里有几十户职工,有的居民年逾8旬,有的身患残疾,这间房子挡住了道路,严重影响大家出行。”唐先生说,他们多次向队领导反映,但占道的房子至今仍未拆。甘少芬告诉记者,她家的房子不够住,才盖了这间房子。“你有建房手续吗?”记者问。她说没有。
记者了解到,3月27日,琼中城建监察大队阳江农场中队向王炳文夫妇下达了《限期拆除违章建筑通知书》。通知书称,王炳文夫妇未经农场许可,擅自违规占用道路建房,严重影响队容队貌,妨碍居民出行和车辆通行,造成邻里关系紧张。根据我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王炳文夫妇7天内自行拆除该房,如果逾期不拆,新进分场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强行拆除。4月2日下午,琼中城建监察大队阳江农场中队负责人李海洋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王炳文夫妇占用消防通道建房,为了消除安全隐患,我们的态度很明确,必须拆除这间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