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的编写
监理规划是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监理机构充分分析和研究建设工程的目标、技术、管理、环境以及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等方面的情况后制定的。监理规划要真正能起到指导项目监理机构进行监理工作的作用,监理规划中就应当有明确具体的、符合该工程要求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监理措施、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并应具有可操作性。
一、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编写的依据
(一)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
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具体包括三个方面:
1、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
这是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最高层次。在任何地区或任何部门进行工程建设,都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
2、工程所在地或所属部门颁布的工程建设相关的法规、规定和政策
一项建设工程必然是在某一地区实施的,也必然是归属于某一部门的,这就要求工程建设必须遵守建设工程所在地颁布的工程建设相关的法规、规定和政策,同时也必须遵守工程所属部门颁布的工程建设相关规定和政策。
3、工程建设的各种标准、规范
工程建设的各种标准、规范也具有法律地位,也必须遵守和执行。
(二)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
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包括两个方面:
1、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文。
2、政府规划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土地使用条件、环境保护要求、市政管理规定。
(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在编写监理规划时,必须依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以下内容: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有关建设工程监理规划方面的要求。
(四)其他建设工程合同
在编写监理规划时,也要考虑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关于业主和承建单位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五)监理大纲
监理大纲中的监理组织计划,拟投人的主要监理人员,投资、进度、质量控制方案,合同管理方案,信息管理方案,定期提交给业主的监理工作阶段性成果等内容都是监理规划编写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