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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多举措协助做好沉船事件善后处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6年2月9日 昆明建筑工程律师  
6月1日,重庆东方轮船公司所属旅游客船“东方之星”轮在由南京驶往重庆途中发生翻沉。在此次突发事件中,南京籍的共有101人,且以老年人居多。为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各项善后事宜,市局及各区局迅速行动起来,多举措为“东方之星”沉船事件善后处理提供全方面、全过程、全覆盖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迅速及时响应。市律协迅速通知精通海事、商事、保险、民事等业务的律师15人,组成法律服务志愿团队,随时待命参与事件善后处置的工作。4日下午,市局王星旅巡视员带领2名政府法律顾问,随同市政府工作组到达湖北监利事故现场,玄武、秦淮等区局此前也派出精干律师随区政府工作组赶赴现场,协助开展事故处理工作。 二、提供法律援助。市法援中心安排有经验的专业律师接听12348热线电话,随时为公众解答相关法律咨询,并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要求工作人员全部就位,随时提供法律援助。要求各公证处开通绿色通道,优化办证手续,面向事故旅客家属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 三、预防矛盾纠纷。通知相关区局组织矛盾纠纷化解精干力量主动出击,根据已掌握的旅客情况,密切配合涉事旅客所在街道,做好民事赔偿纠纷预案,随时化解因事故可能引发的各类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法治宣传。要求加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引导公众依法关注和评论突发事件处置。江宁区局还及时加强老年人水上安全教育,确保老年人防溺水安全宣传到位、广播到位、信息报告到位、警示标牌到位。 来源:办公室编校:沙济中 张宸来(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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