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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五华区大观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四自”教育

发布时间:2016年4月25日 昆明建筑工程律师  
     我市五华区大观司法所通过不断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方法,积极开展社区矫正人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觉改造、自觉奉献”教育活动,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有效预防了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自我教育,用真诚打动心灵。大观司法所注重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教育,充分利用每月一次的思想汇报和集中教育时机,开展以身说法、谈矫正体会、作违规检讨发言等活动,从而强化了社区矫正人员从他人身上吸取教训并达到悔过自新、自我教育的目的。同时,在社区矫正人员之间开展“友情链接”活动,通过“友情链接”各社区其他矫正人员的工作与生活情况,为他们创造了更多的互相学习、互相交流、互相教育、互相帮助的机会。自我管理,用信任激发热情。    大观司法所按照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区域、家庭状况、犯罪类型等情况进行分类,安排志愿者与其“结对”,加强沟通与交流,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疏通心理阴影,及早放下思想包袱,帮助社区矫正人员树立信心,进行自我管理。志愿者的温暖关爱为社区矫正人员创造了更加宽松的矫正环境,有效调动了其积极参与矫正的积极性。自觉改造,用行动体现价值。大观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劳动,如:组织开展“用绿色点亮新生”等活动,即要求每一位社区矫正人员亲手栽种一棵绿色植物。通过矫正人员亲手培育绿色植物,感受生命的成长过程,不仅陶冶了情操,而且心灵上得到了净化和洗涤,从而使其感受到获得了人生及心灵的重生和新生。自觉奉献,用真情回报社会。大观司法所积极为社区矫正人员创造条件,组织他们开展“用汗水奉献社会”等社会活动。如:组织他们参加大观地区的“创卫”、“创文”和“创城”等环境整治活动,不仅培养了他们自觉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和公德意识,而且让他们用自身实际行动体现自身的社会价值,增强了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自我改造意识,自觉奉献社会。大观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四自”教育的创新做法,取得了良好的实效。    自今年以来,大观地区的社区矫正人员没有一人有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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